時間:2018-10-31 瀏覽:次 來自:
一、個人所得稅、聯邦稅率
1.個人所得稅是根據其應稅所得按累進稅率征收的。加拿大居民必須包括其來自世界范圍的所得,而非居民則僅僅包括他們在加拿大因從事經營或提供個人勞務的所得,以及處置在加拿大的資產的資本所得。稅收級差每年調整。
①魁北克的居民可享受一個減稅額,其減稅額為應繳納的基本聯邦稅額的16.5%,但每個人都須按應納稅額另外繳納3%的臨時附加稅。
②個人納稅人有權享受數額相當于返計還原后的股息(grossed up dividends)所得額的13.3%的聯邦稅收抵免。該項抵免可用于繳納其他稅收,但不能獲得現金退稅款。
2.地方所得稅
除了聯邦所得稅之外,還有省的和地區的所得稅(魁北克不在此例),它們是按基本的聯邦所得稅的應納稅額(即扣除股息稅抵免額后的稅額〕的百分比計征的。為了計算上的方便,每一個人,只要他在12月31日居住于某省,則按全年居住在該省處理。
未在某個省獲取的所得,比如外國所得,或者由非居民在加拿大所獲得所得,不征省稅,但外征47%的聯邦附加稅。魁北克對應稅所得課征的所得稅是根據魁北克的稅法計證的,從對頭一個7000加元的應稅所得課稅16%,到對超過5萬加元的應稅所得課稅26%。納稅人可獲得8.87%的股息稅抵免。在未扣除16.5%的魁北克減免稅額之前,聯邦稅和魁北克的稅加在一起大體上相當于171%的聯邦稅的數額。
3.資本利得稅
后面公司所得稅中第12款的規定,適用此處,但是居民個人終身可享受的累積資本利得免稅額,其限額為10萬加元。不過,個人的來自處置"符合條件的農用財產"或"條例條件的小規模經營公司的股份"所得的資本利得,按特殊規定,累積免稅限額可提高到50萬加元。
4.外國稅收免除
外國稅收抵免是以每個國家為基礎提供的,其抵免額或者等于所繳納的外國稅額,或者是依據該項純外國來源的所得按加拿大的相應稅率計算的悅額,以二者之中的低者為限。其計算要求按每個國家的營業所得稅和非營業所得稅分別計算。未抵兔的外國營業所得稅分別計算。未抵免的外國營業所得稅可向后結轉3年和向前結轉7年。對財產(不含不動產)所得課證的超過15%的外國稅額不能申請稅收抵免,但可作為費用扣除。
5.納稅年度
個人的納稅年度以日歷年度為準。不過,由個人經營的非法人企業可選擇不同的會計年度,在這種情況下,個人的應稅所得必須包括該日歷年度內結束的會計期所發生的營業所得。納稅年度隨著一個人成為加拿大的居民而開始,同時也隨著一個人不再作為加拿大的居民而終止。那些在一個日歷年度內逗留在加拿大達183天或更長時間的人,即被認定為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為1年,除非他們于當年明確在某個地點建立了住所或非住所。
6.非居民所得稅
凡一位非居民個人受雇在加拿大,或者一位非居民個人或公司在加拿大從事經營活動,或者處置在加拿大應稅財產,由上述行為的所得都應納稅。如果是一個與加拿大簽訂有稅收協定國家的實體居民,加拿大只能對該非居民通過在加拿大的常設機構從事貿易或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利潤征稅。對非居民個人在加拿大就業或提供個人勞務的所得,某些 稅收協定還提供了限額免稅。
二、加拿大稅率
對非居民個人和公司,應就來自加拿大的所得,課征與居民個人和公司同樣稅率的所得稅。不過,非居民公司在課征分支機構利潤稅的范圍,其實際稅率在55%和59%之間;至于具體為多少,取決于按稅收協定降低分支機構利潤稅率之前的各省的執行情況。
1.預提稅稅率
①對凡向未簽訂稅收協定國的居民實際支付的所有款項,除貸款之外,所課征的預提稅的一般稅率是25%。根據支付的種類和該國與加拿大簽訂的稅收協定,其稅率可降低到15%或10%。
②預提稅的特殊規定
對于支付給建立在公平交易關系上的有關方在1975年6月之后發生的長期債務的利息,大多數政府債務的應付利息,建立在公平交易關系上的銀行外幣存款的應付利息,以及對符合免稅規定的組織的應付利息,可全部免征預提稅。
2.公司所得稅、稅率
居民公司目前根據它們來自世界范圍內的所得,按照38%的一般稅率(1988年7月1日之前為45%)繳納聯邦所得稅。對于非居民公司在加拿大的所得,其所得稅稅率也為38%。但對在加拿大的一個省的所得,可以享受10%的咸稅,對在加拿大從事制造業和加工業活動所取得的利潤可以享受2%的減稅(1991年7月1日之后提高為5%〕。此外,還須按應納聯邦所得稅額的3%繳納臨時附加稅。這樣,最高聯邦所得稅稅率就為28.84%。由加拿大控制的股份不上市公司還可享受額外的減稅(小規模經營扣除額〕,這將使對來自經營活動的年應稅所得在20萬加無以內(含20萬加元)的公司所課征的聯邦所得稅稅率下降16%。
3.資本利得稅
加拿大不存在資本利得稅,但是,1971年以后實現的資本利得的2/3和從1990年起為3/4,應計入按一般所得稅稅率課稅范圍內的所得之內。同時規定,1971年12月31日之前實現的貨本利得免稅。
分支機構利潤稅 除了按一般的公司所得稅率征稅外,對在加拿大經營的非居民公司還要征收25%的稅(屬于雙邊稅收協議范圍的)。該稅是以稅后利潤減去投資優惠扣除額后的數額為課稅依據征收的。
4.外國稅收免除
外國稅收抵免是以每個國家為基礎提供的。其抵免額或者相當于所繳納的外國稅額,或者是依據該項純外國來源所得按加拿大的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所得稅稅額,以二者之中的低者為限。其計算要求按每個國家的營業所得稅和非營業所得稅分別計算。未抵免的外國營業所得稅額可向后結轉3年和向前結轉7年。 對于來自外國關聯公司的股息所得如何征稅,另有特殊規定。在這樣情況下,不允許外國稅收抵免,但是,已繳納的外國所得稅在確定股息中的應稅部分時要予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