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25 瀏覽:次 來自:
《2017年實益擁有權安全搜索系統法令》(簡稱「BOSS法令」)于2017年6月30日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生效.「BOSS法令」隨即被《2017年實益擁有權安全搜索系統(修訂)法令》修訂,該法令亦于6月30日生效。
2016年4月,英屬維爾京群島政府與英國政府簽訂了「互換記錄」協議。實益擁有權安全搜索系統的建立旨在確保英屬維爾京群島能有效地交換與「互換記錄」有關的信息。系統中實益擁有權的資料也會提供給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其他政府機構使用,確保其機構能夠滿足國際義務。而重要的是,系統將不會給公眾查閱。
根據「BOSS法令」第9(6)條,提供最新的實益擁有權資料的義務將落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身上。
不遵守上述條例規定的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即屬違法,可被處分最高250,000美元的罰款或不超過5年的監禁,或兩者同時執行。
一、「BOSS法令」的其他重要部分包括下列內容:
1.注冊代理人可采取合理措施:
①確定實益擁有人和可注冊法人實體擔任為注冊代理人;
②收集各公司以其為擔任注冊代理人的規定資料
2.如果注冊代理人通過可注冊法人實體(參見下文定義)直接或間接持有一家實體的權益,則注冊代理人無需識別公司的實益擁有人。
3.自實體解散或在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外延續運營,注冊代理人必須將其資料保存至少5年。
4.實益擁有權安全搜索資料僅供給已作出保密宣誓、通過安全審查測試、及被英屬維爾京群島當局認為合適的指定人士查閱。指定人士應通過安全處所和安全的信息技術系統進入該系統。如上所述,該系統不作公開查閱。
5.只有在下列英屬維爾京群島機構的高級官員提出正式請求時,指定人士方可進入系統進行搜索:金融調查局、金融服務委員會、國際稅務局或總檢察署。
6.指定人士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義務。
二、每家BVI公司需在BOSS登記冊中包含以下資料:
1.各公司的詳細資料包括:名稱(包括別稱)、注冊成立編號(或等同編號)、注冊日期、公司狀況及注冊地址
2.對于各實益擁有人:姓名、居住地、出生日期以及國籍;
3.對于各公司:第(1)項中列出的實體詳細資料;注冊成立的司法管轄區;以實體作為可注冊法人實體的依據、監管機構名稱(如適用)以及主權國的名稱(當可注冊法人實體屬于主權國或主權國的附屬機構時)
三、實益擁有人
實益擁有人是指最終擁有或控制一家法人實體的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
1.最終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法人25%或更多股份,或投票權的自然人;
2.在法人的情況下,可控制該法人管理權的自然人;
3.在以下法律安排的情況下:
四、控制法律合伙關系的合伙人;
控制法律安排下的受托人或其他人;或由信托人或其他人作出的法律安排。
當兩名或以上人士共同持有任何合資格的利益時,無論是共同擁有權益人還是分權共有人,所有人均為實益擁有人。
英屬維爾京群島政府有權發布確定實益擁有人的相關指引摘要。據我們所知,政府目前沒有發布任何有關指引摘要。
文章出自:注冊BVI公司-創百匯http://www.22167.cn 如需轉載請注明 010-57168182.
上一篇:BVI公司年審特點及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