誕生于1967年法國的皇家寵物食品有限公司,在1995年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目前在近90多個國家廣泛經營。因認為深圳皇家卡瑪實業有限公司擅自在寵物食品等商品上使用“ROYAL KAMA”、“皇家卡瑪”等文字商標和圖文商標,“ROYAL CANIN”商標專用權人皇家寵物食品有限公司將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以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至法院,一并被起訴的還有該品牌生產商及銷售商。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訴稱,首先、被告一皇家卡瑪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將“ROYAL KAMA”、“皇家卡瑪”、“皇家貓糧”、“皇家狗糧”等包含Royal/皇家字樣的商標突出使用在寵物飼料、寵物用品上;擅自將“皇家卡瑪”注冊為企業字號,并突出使用;注冊“royalkama.com”域名并進行電子商務經營活動,均會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侵犯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
其次、皇家卡瑪公司作為同業競爭者,使用與原告字號“皇家”近似的“皇家卡瑪”作為企業字號;刻意模仿原告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通過官方網站進行虛假宣傳,宣稱“皇家卡瑪是英國寵物食品行業的頂尖品牌之一,自從1963年皇家卡瑪就開始生產狗糧……”;以及模仿復制原告在先商標/商號注冊“royalkama.com”域名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始铱ì敼镜纳鲜鲂袨檫`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原告認為,被告通過分工合作實施了一系列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獲取了不菲利潤,客觀上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給原告造成不良影響,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行為,以及侵犯原告企業名稱權、特有商品包裝裝潢權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連帶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和合理支出60萬元,并公開聲明為原告消除其帶來的不良影響。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